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装饰装修项目工地 防控新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字体: 【 】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0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做好装饰装修项目工地

防控新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各装饰装修企业:

根据中央、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全力防控疫情发展蔓延,现向各装饰装修施工、监理企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复)工时间应严格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等行业)外,市内各装饰装修项目2月9日24时前不得复工,复工前应通过装饰装修中心检查,并填报本单位现场人员信息(表格在gyzxgl.cn下载),并主动向工地所属社区/居委会报备。住宅装修企业的复工时间尽可能推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在本项目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对工地从业人员的进出管理工作,必须组织对宿舍居住人员进行逐个摸排,不得遗漏。项目开(复)工后,必须在每日上下班时,对所有工地内从业人员进行严格体温检测和记录,发现发热人员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送至属地政府和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并立即进行就地隔离观察。

三、成立项目防疫工作专班,落实专人,对有湖北居住或旅行史、有湖北以外地区居住或旅行史、有相关病例接触史、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员工应安排到医院进行14日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再进入工地(含宿舍),相关信息要及时准确报送贵阳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检验中心。

四、各装饰装修项目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周的值班表要提前发送给装饰装修中心备案。

五、各装饰装修项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把疫情防控所需用的防护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物资备齐备足;值班人员要带口罩上岗,严格细致做好对所有外来人员的盘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工作。

六、做好现场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要安排专人对生活区、办公区每天进行消毒,督促从业人员在疫情结束前,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贵阳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检验中心联系人:胥瑞联系电话:86510992、86511019QQ: 1482821555@qq.com      

此通知

              

 

贵阳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检验中心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