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大 中 小】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会员单位:
2020年,协会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推广行业技术进步,宣传推广会员单位,开展行业调研疫情复工复产推进工作,为会员服务,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得到了大家的认可。2021年,我协会将进一步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服务于各会员单位。为保障协会的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收取2021年度会费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民政部门及发改委有关规定,会费是协会经费主要来源,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请各会员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原文如下: